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 一体化处理”…

  发布时间:2020/4/29 16:07:42 点击数:
导读:省高级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推进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同推进全省道交一体化在线处理程序,实现各职能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多元化解,合力处理纠纷的协同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建立相互衔接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运用大数据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纠纷的全程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处理与化解。
《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除不适宜调解的以外,应当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未经调解程序,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并将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的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名册录入平台,方便当事人选择。吸纳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保险行业调解组织等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吸纳保险机构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退休法律工作者等担任特邀调解员,驻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
据悉,青海高院与青海省司法厅将在五月举办网上处理系统应用培训,将《意见》切实落实到位。届时,人民调解员也将参加培训。
供稿:政治部组织宣传教育处 钟雅琼
原标题:《省高级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推进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 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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