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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情住院的,住院产生的医药费用要保留凭证和伤者的病历本,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来如何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走上法律程序时,这些都是有利的证据。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往往要到门诊或其他窗口治疗,受害人花了钱却没有在病历本上体现出来,以至于在将来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时,无法得到赔偿。法律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受害人所花的费用都必须与病历本相符否则不予赔偿,受害人每花一笔钱都要保留好发票和处方。如果受害人有伤情,在住院时未能检查出来的,再过一段时间被发现,一定要让医生在病历本上写明,否则会影响以后伤残鉴定和赔偿金。
贺天强律师